一、人為噪聲的控制措施
施工現場必須文明施工,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。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,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。
二、強噪聲機械的降噪措施
凡在施工區內進行強噪聲作業的,必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,晚間作業不超過10時,早晨作業不早于8時,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<或夜間作業>的,應盡量采取降噪措施,事先做好準備工作,并報甲方有關部門備案后方可施工。
三、強噪聲機械的降噪措施
。1)牽扯到產生噪聲的成品、半成品加工、制做作業,應盡量放在工廠、車間完成,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產生的噪聲。
(2)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及有消聲降噪設備的施工機械。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(如,沖擊鉆、電鋸、電刨、砂輪機等)要設置封閉的機械棚,以減少強噪聲的擴散。
四、加強施工現場的噪聲監測
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測,采取專人監測、專人管理的原則,根據測量結果填寫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,凡超過《施工場界噪聲限值》標準的,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,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。
上篇:
下篇:
全國聯盟:17000002262 監督投訴:18809312262
備案號:隴ICP備13000421號 版權所有:蘭州中豐建科工程技術中心 設計制作 宏點網絡
甘肅總部: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西站西路46號A1-27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