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新標準,電力公司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發生放射性物質大規模泄漏的嚴重事故,而以前是否采取相關措施由電力公司自主決定。新標準要求核電站設置“帶有過濾器的排氣閥”,建立“緊急時辰控制室”以應對恐怖活動和自然災害,配備能夠遠程操作冷卻反應堆安全殼的控制室等。
關于防震,新的安全標準規定,核電站進行抗震想象時需要考慮的活斷層范圍要由“13萬年前至12萬年前曾出現活動”改為“最遠上溯到40萬年前曾發生活動”。核電站反應堆所在建筑等重要設備要建造在沒有活斷層的地基上。
關于防海嘯措施,新標準規定要給整座核電站設定防海嘯標準,要設置符合最高抗震標準的防波堤等,還要針對活火山、龍卷風等采取相關措施。
新標準規定,核電站的運轉期限原則上被限定為40年,在個別情況下可以答應最多延長20年,但也要符合新標準并且要進行特別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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