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人社發〔2015〕233號
各縣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市直有關單位人事處(辦公室):
蘭州市工程技術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議擬定于2015年11月召開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審條件
1.正常晉升人員按《甘肅省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》(甘人社發〔2010〕47號)、《甘肅省建設工程中、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量化標準(試行)》(甘人事〔2003〕129號)、《關于2014年全省高評會評審時間安排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甘職改辦函〔2014〕8號)和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甘職改辦函〔2012〕5號)文件執行。破格晉升人員按《甘肅省破格晉升高、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》(甘職改辦〔2004〕4號)文件執行。
2.有關學歷、專業技術工作年限、計算機、外語、論文、公示制度、年度考核等要求按省職改辦《關于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統一考試的通知》(甘職改辦〔2003〕2號)、《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考試及成績使用辦法》(甘人職〔2007〕18號)、《關于職稱評聘中有關問題的規定》(甘職改辦〔2003〕9號)、《關于規范職稱評審對論文要求的通知》(甘人職〔2014〕33號)、《甘肅省評審高、中級技術職務推行公示制定的意見》(甘職改辦〔2001〕13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》(甘人社通〔2014〕314號)文件辦理。
二、申報材料及要求
(一)表格填報
1.正常晉升人員:
(1)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一式4份;
(2)《評審高級職務任職情況簡表》一式30份,《評審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審查登記表》1份,一律用A3紙張電腦打印,不得手寫。同時報送電子版,一律用Excle制表,否則不予受理;
2.破格晉升人員:
除填報以上兩種表格外(應在擬評審任職資格欄注明“破格”字樣),還要由本人所在單位報送破格晉升的專題報告一式二份,《破格晉升人員審查登記表》(一式二份);
(二)材料及證件
1.本人學歷證明,現任職資格證書,職稱外語、計算機成績、繼續教育證書等原件(驗證后退還),并附復印件一份;
2.代表本人學術水平和業績成果的論文、著作、獲獎證書、鑒定證書以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。論文發表的刊物如改刊、更名等,本人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;
3.單位公示結果報告一份;
4.單位及主管部門(行業協會)推薦意見;
以上證明材料(不含評審表、簡表)的復印件按序裝訂成冊并附目錄一份。
為便于整理,以上證明材料或復印件,要求統一采用A4型號的紙張。
三、建設系統非公有制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
非公有制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,可以通過所屬行業協會(學會)申報評審確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,申報材料除正常晉升、破格晉升規定的評審材料內容外,另要求如下:
1.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和《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情況簡表》表上須由檔案管理單位(部門)和相關協會(學會)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。
2.申報人員須填寫《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材料審查登記表》(附表,一式一份),并由相應部門簽注意見。
四、關于答辯準備
凡申報晉升副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,均要參加答辯。答辯程序、內容及有關要求按照《甘肅省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答辯辦法》(甘職改辦〔2001〕12號文件)規定執行。
答辯時間另行通知,無故不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評審資格。
五、注意事項
1.事業單位按照崗位設置規定比例申報,企業不受崗位設置限制。
2.對填報材料中弄虛作假,提供假證書、證件者取消申報資格,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。
3.“小轉大”人員需報送任高職以來符合條件的新成果;
各縣區、各主管單位接此通知后,請及時向有關單位轉發,報送材料必須真實、齊全。呈報單位要對申報人員的業績、成果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。并按照文件規定的時間上報,以確保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。
六、報送時間、地址及聯系電話
評審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,報市職改辦,報送材料的時間為2015年8月30日前,過期不予受理。
地 址:蘭州市城關區武都路478號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06室
聯系 人:范亭亭
附件: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材料審查登記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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